大葉大學校友總會
總會簡介
About Us
成立緣起
總會宗旨
總會章程
服務項目
校友總會組織圖
現任理事長簡介
歷屆理事長簡介
活動花絮
Events
校友總會
南投縣校友會
彰化縣校友會
台中市校友會
傑出校友
DYU Elites
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基本資料暨推薦函
歷屆傑出校友

 

 

90 年11 月1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5 年12 月27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01 月2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04 月2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06 月2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10 月14 日法規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10 月27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05 月30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09 月2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08 月2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2 年05 月2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05 月2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6 年04 月1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 一 條 本校為表揚對國家及社會有優異成就或特殊貢獻且彰顯本校辦學精神之校友,藉以樹立校友及在校學生之楷模
,大葉人之表率,特制定大葉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之校友,為曾在本校求學設有學籍或取得學分證明者。
●第 三 條 本校校友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足為學生楷模,得被推薦為本校傑出校友:
一、學術卓越類:從事學術研究或教育工作,於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
二、事業成就類:自行創業或企業經營具有傑出成就之企業負責人或高階經理人。
三、熱心公益類:熱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或獲政府機關表揚,具有傑出貢獻者。
四、藝文體育類:在文化、藝術、體育領域,表現優越,獲頒國內、外獎章或表揚者。
五、社會典範類:行誼、聲望、品德、政績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六、校務貢獻類:對本校校譽、校務發展、研究創新或捐資興學有重大貢獻者。
七、青年楷模類:40 歲以下,其創業、獲獎或經媒體報導,具有奮發向上激勵人心之成功故事者。
●第 四 條 傑出校友遴選由下列單位或連署人推薦:
一、各學院、系所推薦:由教師推薦,經系(所)務會議通過。
二、校(系)友會推薦:各校友會(含國內外)、系友會推薦並經理事會議通過。
三、校友二十人以上連署推薦。
四、服務之機關首長、同行公會或相關之機關推薦。
同一推薦單位,每屆推薦人選以1人為原則。
●第 五 條  受推薦人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傑出校友推薦書乙份。
二、簡歷乙份。
三、二吋半身照片及生活照各三張(近一年之照片)。
四、相關證明文件。
●第 六 條 受推薦人之相關資料,應由推薦單位或連署人於每屆公告年度九月底前,提送至公關事務暨校友服務處校友服務中心申請,再由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擇期召開遴選會議。
●第 七 條 本校設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以下稱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三至十七人,由校長或校長指定之副校長擔任主任委員,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各學院院長
、公關事務暨校友服務處處長及校友總會理事長為當然委員,另聘請校友總會幹部、校內外資深教師、歷屆榮獲表揚傑出校友若干人共同組成。
●第 八 條 本委員會會議,需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召開
,各決議事項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成立。主任委員無法主持時,得就出席委員中指定一名代為主持之。
●第 九 條 本校每一至二年舉辦一次傑出校友之遴選,必要時得增加之。
●第 十 條 本校應於學校活動之公開場合頒發「傑出校友獎」獎牌或獎盃一座,以資獎勵,並將傑出事蹟刊登於本校相關網站與發行之刊物或電子報。
●第 十一 條 獲選傑出校友者,嗣後如有損及校譽或個人不名譽之情事,得經本委員會審議,撤銷其傑出校友資格。
●第 十二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 十三 條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UCAN大專院校就業職能平台  大葉大學Yeh's168人力銀行 大葉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大葉大學畢業生離校手續校友中心專頁 大葉大學校友電子報

51591 彰化縣大村鄉學府路168號  大葉大學行政大樓A218室 大葉大學校友總會
No.168, University Rd., Dacun, Changhua 51591, Taiwan(R.O.C.)
專線:04-8511029   電話:04-8511888轉1250   電子信箱:alumni@mail.dyu.edu.tw
適用瀏覽器:IE 8.0, FireFox 3.6 , Chrome 47.0,解析度(含以上): 1024*768  更新日期:2018/2/27